张捷:实施合理农业税征收有利于精准扶贫,避免农民补贴被截留克扣和下乡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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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捷(著名经济专家)
张捷研究员
税收是零和无是不一样的。各行各业都有给国家纳税的义务,农业也是一样的。在当前我国面临国家安全风险加剧的情况下,我们更要从整体国家安全观角度来规划制定三农、包括农业税的征收。相关政策应当有利于我国在非常时期特别是战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
如个人所得税有起征点,目的就是让许多低收入者不用缴税,但不能因为有低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就都不能有。古代对农民征收的真正意义上的税是人头税,而我们说的农业税在古代叫田赋,所谓赋字是贝字边加一个武,是指征收这种赋是要用来保证国家安全和国防的,国家征收粮食实物被称为赋。后来摊丁入亩,把人头税摊入田赋当中,没有田地的工商业就不用交人头税了,这与当年东林党的推动有很大关联。
了解农产品营利的人都知道,两头的利润最大,前头抓种源,后面抓收购。而中间收入低风险却最大的种植、收割环节都甩给农民。资本在收购农产品时可以报虚高价格,一些菜田间地头卖5分钱一斤的到城里来卖要5元钱,获得这么高的暴利难道不该交点税吗?这个税应该由谁承担呢?谁有定价权谁承担,譬如给农民的税少了,可有收购定价权的人依然会压低收购价格把税收那一块的钱转到自己手里,结果给农民减少的农业税那部分钱可能没有转成农民的收入,却依然很有可能被收购商拿走,结果造成农民没有得到实惠,老百姓买农产品也没便宜。
现在网上的大数据管理是清清楚楚的,通过信息系统看谁上交了多少税对应要领多少补贴也是清清楚楚的,补贴也是要精准足额补贴给纳税农民,别人领不到。具体操作中如果将补贴农民的款项对接到“乡贤”、乡村资本企业、村集体等,确实容易导致本属于扶贫对象农民的补贴被中途层层截留克扣,因此我们有必要应用现代化手段并从机制上规避贪污、挪用、非法占有三农补贴款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为了实现脱贫,我国给予农民的各项补贴并不少,但要真正确保补贴能够给到贫困的农民头上,现在国家也加大力度打击三农补贴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清算部分地区乡霸贪污、克扣、截流三农补贴的烂账,就是要保证各种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真正惠及三农。还有,取消农业税的政策不应成为资本下乡发了大财的人的避税通道。资本下乡该交税还得交税。但如果在不用上缴税款的状态下,就自然产生了避税通道。有报道称,某兄弟俩一包一千亩地一年收入上亿,有的生态蔬菜一斤卖好几百元的都有,亩产万斤的也是有的。很多资本企业在农村发了大财就可以拿避税通道避税,或收购价高却以成本价避税的故事也出现了,这对于普通农民来说当然很不公平,也不利于国家税收的征缴。还譬如说,还有的三农“大V”兼做猪饲料公司的董事,自然要按照资本的要求说话。粮食的价格压到多少对于饲料公司是很重要的,饲料的产业下游就是养猪等,现在养猪领域也越来越资本化。这还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资本化让利益输送更加容易。这里就又出现了一个利益输送的通道。如果不设税,也就没有税务的核查,就更加便于产生上述不正当的利益流动。
农业征税和补贴过程中的利益博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我们的原则应该是相关税款不能让贫困的农民承担。而相反应当让获取农业巨额暴利的资本承担应有的税收。与此同时,要让惠农政策和补贴真正让农产品的生产者农民切实享受到,以达到稳定农业生产,让农民安心留在农村务农的目的,并巩固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从而增强我国在中美博弈下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但如果不能补贴到农民,反倒让资本在乡下无序扩张进而控制了我国的粮食渠道,那我国粮食安全将面临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