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消费券来了!淄博这些人可领取,多家商场、饭店都能用
好消息!
此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张店区财政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
《张店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
给予阶段性购房补贴的实施方案》。
现在,
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补贴消费券了!
符合条件的朋友上传相关资料,
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后,
即可按照所缴纳契税的
50%、80%、100%
配置“云闪付”消费券,
消费券可在42家商家使用,
涉及商场、超市、餐饮等,
相同面值消费券还可叠加使用。
一起来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又该如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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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期间购买张店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
同一购房人在2022年6月1日前已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2022年6月1日后通过撤销合同再重新网签备案的(包括同一家庭内其他人员换名购买),不享受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
(二)发放和领取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缴清契税的购房个人,自行向“爱山东”APP上传购房者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合同、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经区有关部门审核后, 按照所缴纳契税(契税缴纳凭证记载的金额)的50%(四舍五入到元,不保留小数,下同)配置云闪付消费券, 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2023年2月4日至2024年5月31日(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张店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 在50%的基础上再分别提高30和50个百分点, 并在“爱山东”APP实名注册认证后领取,享受补贴的家庭不重复享受,且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三)活动范围
1.消费券发放范围:规定时间内购买张店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个人。
2.参加消费券活动的商户:经审核满足使用消费券条件的限额以上商场、超市、餐饮等企业。
活动规则
(一)消费券种类及金额
1.本次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 100元、50元、10元、1元 共四种。
2. 相同面值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消费券不找零、不可兑换现金。
(二)投放规则
1. 单个用户享受所缴纳契税的补贴,自动生成契税缴纳金额50%、80%、100%的消费券。 例如:缴纳契税13622元,则生成云闪付消费券100元共68张、10元共1张、1元共1张。
2.“爱山东”APP内 消费券有效期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 逾期未使用的视为主动放弃,消费券自动失效,为保障我区购房者合法权益,缴清契税的购房者需尽快上传相关资料。
(三)领取细则
1.领取平台
“爱山东”APP为本次消费券活动的发放平台,“云闪付”APP为本次消费券活动的使用平台。消费者可在各大应用商店搜索下载,安装完成后实名注册登录。
2.领取方式
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已完成实名认证且符合领取条件的用户登录“爱山东”APP后,系统根据用户手机号等信息生成并在“云闪付”APP同名手机号下发放电子消费券,用户可同时在“爱山东”APP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助消费券栏目下以及“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下查询。
3.领取规则
本次消费券根据所缴纳契税总额(契税缴纳凭证记载的金额)的50%、80%、100%定向发放,按补贴金额生成对应面值消费券。
(四)使用方式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向活动商户展示付款二维码,根据消费金额自动核销消费券,核销顺序按照消费券面值从大到小顺序依次核销, 高面值未核销完毕前无法核销低面值消费券。 扫码成功后,消费券状态自动转为“已使用”,补贴金额通过银联清分平台按照约定时间转入商户指定账户。
(五)退款规则
当交易发生退款时,由商家原渠道退还给消费者。
参与“淄博市张店区购买
新建商品住宅给予阶段性
购房补贴消费券活动”商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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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符合条件的快去申领吧~
来源:今日张店